j9九游会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与j9九游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 案》,同意公司就j9九游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9九游会控股”)以现金认购公司非公开发 行的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与j9九游会控股签署了《附生效条件之股 份认购协议》。协议相关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j9九游会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 的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j9九游会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j9九游会环境”)拟以 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不超过 250,000.00 万元(含 2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j9九游会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以电话及邮 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会 议于 2020 年 12 月 6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 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华蓉女士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为进一步明确及完善j9九游会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启 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j9九游会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 ——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j9九游会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事前已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资料,并听取了公司的相关说明, 现就公司拟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 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