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各方进行相关合作达成的原则性意见,具体合作安排 以各方正式签署的项目合作协议为准。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后续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及交易金 额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在后续具体合作项目确定且相关合同签订落实前,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的整 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致:j9九游会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j9九游会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j9九游会环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 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 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j9九游会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j9九游会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的方案》;并于2020年1月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 司拟使用自有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 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每股不超 过人民币13.16元(含)。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公司于2020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暨股份 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司于2020年3月3日、2020年4月2日、2020年5月8日、2020年6月3日披 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相 关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二)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0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二)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 源于发行人2020年公告的《j9九游会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等相 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