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j9九游会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9九游会环境”或“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现就公司董事会推选王书贵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近日,j9九游会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湖北省 2020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 (国科火字[2020]246 号)、《关于湖北省 2020 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 字[2020]247 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加新能源”) 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042002763;合加新能源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042001657。
j9九游会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接到公司控股 股东j9九游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9九游会科服”)通知,j9九游会科服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 股份办理了股权质押相关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致:j9九游会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j9九游会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 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回购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j9九游会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 公司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宜(以下简称“本次终止回购”)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3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5 号楼北京文津国际酒店四层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文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